|   税委会公告〔2018〕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19)》,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对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调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19)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8年12月29日 附件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19).pdf  http://gs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812/P020181229659347234080.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