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资函〔2025〕397号 【发文日期】2025年07月08日
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以下简称试点示范)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开放举措,承担着为全国服务业开放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重要任务。根据工作需要,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集中总结了一批试点示范经验,现予印发,在全国或有关地区复制推广。 请高度重视复制推广试点示范经验的重要意义,压实主体责任,有序组织实施,保障相关工作落地见效。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 商务部 中央网信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司法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文化和旅游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数据局 2025年7月8日
附件: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经验复制推广事项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