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府发〔2025〕14号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本市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以下简称“适飞空域范围”)公布如下: 适飞空域范围为《上海市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绿色区域的真高120米以下空域,可通过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查询。适飞空域范围以外的空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 特此通告。 附件:上海市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4日 附件 上海市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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