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府办〔2026〕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2026年上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3月9日 2026年上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形成“放得活”和“管得好”的经济秩序,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加快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一)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着力构建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健全产权保护、公平竞争、质量标准等支撑制度。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支持外资企业参与先进制造、现代服务等产业发展。围绕电信、医疗、金融、商贸文旅、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放大开放效应。 (二)深化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主动融入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完善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问题线索归集、核查和整改工作机制。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深化公共资源“一网交易”改革。启动长三角产业链供应链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联合行动,加强地区标准互认与协同监管体系建设。 (三)加快建设法治经济、信用经济。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对标世行营商环境评估,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弥补新技术新应用规则漏洞。落实《上海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鼓励民营经济组织参与现代化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持续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拓展信用应用。结合区域产业优势,支持通过企业承诺、园区楼宇推荐等方式推动符合条件的产业项目快速落地。 (四)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综合能力,深化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改革。进一步完善重点产业快速协同保护、重点区域专利预审工作机制,优化专利代理机构扶持资金方案,支持服务机构做优做强。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统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和重点产业专利池建设。深化数据产品知识产权登记存证试点,促进数据产品流通运用和价值实现。 (五)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加强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执法。开展平台经济综合治理与直播电商专项整治,查处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推进优化消费环境试点与预付式消费公益诉讼项目。严格规范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领域活动,加强中标结果公平性审查,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六)推动新经济新领域发展。持续关注新业态新领域发展动向,及时将符合规定的新兴行业添加至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以“一业一策”等模式,优化密室、演艺新空间、网络游戏等新模式准入标准,推进影视创制、艺术品交易等产业发展。加快自动驾驶高级别引领区建设,推动自动驾驶标杆大模型迭代升级。围绕集成电路、数据跨境流动、离岸金融、新能源汽车等领域,持续开展先行先试和制度创新。 二、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高效的服务型政府 (一)强化行政权力规范实施。开展行政权力图谱建设,严格行政许可、行政许可中介服务、行政备案等事项管理,确保所有审批事项纳入《上海市权责事项清单》。开展“行政机关自我赋权”专项清理,加强对政府履职行为合法合规性的审查和监督。全面评估、优化调整临港新片区集中行使的市、区事权。深化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制定产业园区整体提升方案。进一步完善街镇机构职能体系,推动各级政府部门高效履职。 (二)深化经营主体登记制度改革。持续拓展“上海企业登记在线”服务,上线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全程网办系统,深化住所标准化登记信息库应用,推动“一照多址”跨区备案。深化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改革,扩大食品经营、交通等领域许可变更“证照联动”覆盖范围。探索跨境数字身份认证在外资企业登记注册领域应用,打造外资登记服务专区。充分利用AI智能交互功能,提升个体工商户登记效能。持续加强部门间数据互联,提升经营主体退出质量和效率。 (三)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改革。持续健全重点改革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优化运营管理平台建设,推动国家前四批42个重点“一件事”提质升级,新一批13个重点“一件事”落地实施。持续完善“一件事”全生命周期服务场景,提升新生儿出生、企业数据填报等“一件事”办理便捷度,优化道路挖掘、破产办理、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报批、体育赛事活动举办、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等“一件事”审批流程。加大“一业一证”“承诺办”等改革举措在基层开店服务中的应用力度,聚焦便利店、饮品店、小餐饮等高频业态,推动“开店一件事”向“开好一家店”升级。 (四)深化告知承诺制改革。持续扩大告知承诺制改革覆盖的事项范围,支持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审批服务标准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领域适用。深入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压减证明事项,推动各类告知承诺制审批信息全量归集。推广特定行业、区域准营项目集成式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经验,探索给予告知承诺批后核查优质企业审批“绿色通道”、监管“无事不扰”等更多便利。 (五)深化重点领域审批改革。深化规划资源领域“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多验合一”改革,扩大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范围,落实符合条件的项目环评豁免政策,持续提升施工许可与综合竣工验收“一站式”服务水平。落实独资医院领域扩大开放试点政策,优化外商独资医院审批服务流程,在临床试验、注册上市等环节加强跨前服务,助力创新药械加快上市进程。优化外摆设摊、户外广告、户外招牌等监管审批,助力首发经济、夜间经济发展。 (六)优化惠企政策全流程服务。持续完善政策制发、落地实施各环节,与政策制发同步明确财政资金保障方案、演算政策适用条件标准,制定“免申即享”实施细则。进一步优化“随申兑”专区功能,推动凭码支付全覆盖,确保无特殊环节的政策2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拨付。加强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绩效管理,建立常态化风险筛查机制,守牢政策风险底线。逐步形成市区联动的“免申即享”政策矩阵。 (七)推进长三角政务服务一体化。稳步推动长三角政务服务制度衔接、政策协同、标准趋同,推进长三角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协同立法,建立“三省一市”政务服务年度任务清单和全过程跟踪督办机制。持续拓宽跨省通办范围,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和示范场景,全力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实事项目落地,推动跨省服务超过300项,远程虚拟窗口点位超600个,覆盖长三角41个地级及以上城市。 三、持续强化精准协同政府监管,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水平 (一)厘清监管执法责任链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构建划分合理、科学规范的监管权责制度。健全市场综合监管统筹协调机制,强化市场综合监管,理顺部门监管执法工作关系。加快建立与放宽市场准入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标准,按照领域归口、业务相近原则,明确短剧、二次元活动等新领域审批监管职能分工,研究共享经济、平台经济平台责任与用户权益保护规范,完善无人驾驶领域道路运行、安全保障、监管执法相关制度规范,培育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 (二)深化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协同机制,加强基于场景的监管规范化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信用+风险”分级分类,优化预警提醒、合规指引,完善综合监管效能评估体系,推动审批服务、监管执法与信用管理全链条深度联动,跨部门联合检查质效持续提升。聚焦民生关注,深化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强化单用途预付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养老服务、文明养犬等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加强健身房、高危体育项目监管,搭建合规经营风险排查联合检查场景。 (三)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加大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统筹推进力度,持续完善“检查码”登记管理体系,动态调整“无感监管”对象清单、“无事不扰”事项清单,优化检查计划制定。强化合规经营指导服务,推行经营主体合规生产经营指引制度。持续优化行政执法效能分析评估标准和方式,完善涉企行政检查效能评估体系。组织编写行政执法教程及典型案例,加强队伍教育培训。 (四)创新监管模式和手段。加快构建“信用+风险”的分级分类监管体系,基本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加强信用监管共性支撑系统建设及试点应用,优化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指标,拓展交通运输、知识产权、商标代理、金融等领域信用评价应用场景。持续深化智慧监管,探索建立相关领域非现场检查程序规则和标准,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监管系统、建筑垃圾数字化智能监管平台、驾考预警模型应用等,推动精准高效监管。 (五)提升重点领域监管质效。严守安全底线,组织梳理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风险隐患联合检查场景,深化燃气、建筑施工、大型活动安全、轨道交通及地下施工等重点领域安全协同治理。强化食品药品全链条监管,制定餐饮、养老等民生行业合规指引,开展药品经营环节“清源”巩固提升行动,进一步规范民营医院依法执业,健全规范使用医保基金长效机制。 四、加强政府自身改革创新,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推进“一网通办”智慧好办。按照“最简合规”原则,优化业务流程与材料要件,推动跨部门业务流程无缝衔接。稳妥有序推进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新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为企业群众提供智能问答、智能引导、智能预填、智能帮办等服务,为工作人员提供智能辅助审批、智能分析等支撑,探索区块链技术支撑电子材料复用免交场景。完善覆盖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审查要点等内容的信息库并动态更新。推动“520项高频事项”接入“智能帮办+智能审批”双引擎,持续升级智能客服“小申”,推动智能帮办解决率超90%。 (二)深化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持续完善“一网统管”城市运行体征指标体系,丰富公共区域视频、消防物联、水电气等多源数据,夯实数据底座,强化视觉中枢赋能交通管理、应急处置、网格治理等实战场景。加快构建扁平化应急指挥调度体系,推进市、区、街镇三级城运指挥调度视频系统建设,推动相关领域指挥系统和数据快速赋能现场指挥。围绕“高效处置一件事”,强化“一网统管”预测预警、指挥协调、督查督办等各环节,助力提升城市运行和治理效能。 (三)加快政务智能化改革。落实政务智能体实施方案,在城市治理、政府管理等领域,推动一批政务智能化应用实战见效。推进公共数据全生命周期上链用链,强化数据源头供给和质量控制,探索打造“智能问数”数据分析平台。强化数据共享助力减负增能,深化基层报表数据“只报一次”改革,推动更多报表“带数下发”。加快开发新算法、研发新模型、集成新技术,赋能12345市民服务热线全流程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安新质战斗力和市场监管领域移动驾驶舱应用能力。 (四)优化政务公开。强化法定主动公开事项管理,推动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持续深化业务指导,提升全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聚焦政策“不好找、不易懂、不便用”等问题,加大政策集中公开力度,建设全市统一的政策发布平台。深入开展“政策公开讲”,完善“处长(科长)讲政策、专家评政策、媒体看政策”政策解读矩阵。深化政策“阅办联动”,增强政策公开实用性。升级改版“中国上海”门户网站,扩大“上海国际服务门户”资讯传播。 (五)深化依法行政。推动法治保障、政策协同与改革发展同频共振,常态化开展法规规章评估清理,统筹产业、价格、就业、消费、投资、贸易、区域、环保等领域政策制定与实施。拓宽公众代表参与政府决策渠道,提升政府决策科学性、民主性。持续加强政务诚信建设,重点治理招商引资、政府采购等领域失信行为。更好发挥审计、统计、财会和行政复议、行政督查等监督作用,切实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 (六)加强政民互动反馈。充分发挥12345市民服务热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等平台机制作用,精准发现企业群众需求,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中心、融资服务中心、街镇营商环境服务专员等整体服务能力。集中开展“十五五”规划主题政府开放活动,完善营商环境体验官、媒体观察员、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和监督员等制度机制,持续推动政府治理能力提升。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推动任务落实落地。要以整体政府理念,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机制,推动营商环境优化、行政效能提升、治理体系完善等重点任务有机融合,持续夯实有为政府基础,提升有效市场效能。 |